经2023年9月22日平昌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蔡小波为平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柳 昆为平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决定免去:
吴智明的平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李 庄的平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