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平昌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志强所作的《平昌县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分配调整方案》、《平昌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收支计划调整方案》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对县人民政府提请的方案进行了审查,并作出了审查报告。会议决议批准县人民政府《平昌县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分配调整方案》、《平昌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收支计划调整方案》的报告。
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