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
经2025年6月25日平昌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通过,任命:
冯少华为平昌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沈燕的平昌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特此通知
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