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魏心军、张红霞的辞职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相关规定,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决定,接受魏心军、张红霞辞去县第十九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张红霞的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报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