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89件,其中,一次会议55件,二次会议34件。涉及城市管理类23件、交通旅游类18件、农业农村类15件、经济发展类9件、社会治理类7件、民生保障6件、教科文卫类5件、其他类6件。今年6月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修德带领人代工委和相关委室,通过组织代表视察、走访调查、电话了解和参与三方“面商会”等方式,对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了督导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理工作总体情况
2022年3月,县人大常委会印发了《关于办理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通知》(平昌人常发〔2022〕11号)。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3次召开交办专题会,按照归口管理、分类办理原则,分别交由县教科体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农业农村局等31个单位办理。截至2022年11月15日,已全部办理完毕并书面答复代表,办复率为100%。从办理反馈意见看,代表对办理工作和办理结果的满意率均为100%;从办理结果类别看,所提建议已解决或基本解决(A类)48件、占54%,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解决(B类)37件、占41%,因客观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不能办理(C类)4件、占5%。
二、办理工作的主要特点
今年以来,县人民政府及各承办单位按照县委的总体思路和要求,紧扣“三县两地一门户”目标,紧密结合代表提出的各项建议,积极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机制,专门研究,认真办理,及时答复,积极回应代表和人民群众关切,解决了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和效果有了明显提升。
(一)领导重视,办理机制更加顺畅。县长亲自研究、部署、督促代表建议办理;分管副县长分别专题研究分管领域建议办理,积极协调办理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县财政局、县交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教科体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不仅亲自抓,而且亲自参加“三方到场”面商会,面对面与代表沟通,现场解决问题。
(二)强化措施,办理质量不断提高。一是加强沟通协商。主办单位主动邀请代表参与办理工作,积极与代表面商沟通,县综合执法局、县教科体局等单位邀请代表全过程指导、监督,使建议办理的针对性和目标性更强,办理质量更高。二是创新办理方式。县交运局、县公安局等单位坚持把落实建议案办理工作作为推动本部门工作的重要载体,作为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将建议案办理与业务工作、作风建设等重点工作统筹谋划,深入分析、归类梳理,并结合部门工作实际,逐一制定措施,一并推进,力求取得实效。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单位深化“三访”制度,在办前主动与代表对接沟通、办中及时向代表反馈办理进展、答复后积极跟踪回访,推动问题持续解决,推动B类件向A类件转化。
(三)突出重点,办理实效不断增强。各承办单位坚持把“让代表满意,让群众受益”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研究吸纳代表建议内容,突出重点、解决难点,分类落实,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增强办理工作的实效,着力于将代表建议转化为现实发展成果。扎实办好A类建议,确保代表建议落地落实。如:罗星云等代表提出《关于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满足我县群众就近养老需求的建议》,县民政局制定了《平昌县2022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方案》和《平昌县2022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细则》,聚力加快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创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在全县初步形成了有机构担责、有场所服务、有人员管事的养老服务格局,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持续办理B类建议,推动代表建议逐步解决。如:王永林等代表提出《关于请求改善交通道路的建议》,县交运局积极对接自规部门,将大寨-响滩-龙岗-土垭-佛楼快速通道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按程序将S404分批分段上报,积极争取纳入《省道建设规划项目库》建设计划,按项目建设基本程序启动S404相关路段建设。务实抓好C类建议,积极争取代表理解支持。如李劲松代表提出《关于恢复元山中学高中教育的建议》,县教科体局从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高中向县城集中”、师资力量保障、更好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与代表积极面商沟通和说明,取得了代表的理解和支持。
三、存在问题
(一)个别部门思想认识不够。个别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认识不足,在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提醒督办时,才启动办理工作,没能做到办理人员、责任分解、办结时间“三落实”。根据建议案办理的办法相关要求,承办单位要遵循“三方到场(提建议人、人代工委、承办单位)、现场办理、书面答复、代表满意”的工作机制。办理过程中,仍有个别单位没有召开三方到场“面商会”。
(二)办理任务分解不够精准。兰草镇张冰雁、驷马镇杜华山、李刚等县人大代表所提的《关于加快兰草场镇配套建设的建议》、《关于加快推进驷马县域副中心建设的建议》等5件建议案,涉及相关镇的基础建设和产业发展等内容,理应由住建、发改、自规等相关县级部门具体承办,但政府办在分解时,将这些建议案分配给了兰草、驷马、江家口、镇龙、三十二梁等镇承办,结果导致代表“自己提自己办”的现象。
(三)办理回复文书不够规范。办理人员不熟悉办理业务,回复函格式不规范,文字把关不严,回复过于简单,措施不够具体,办理成效没能体现。如:把“代表”称为“委员”、把“建议”称为“提案”、答复函没有做到一人一函分别答复等。
四、建议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在转变作风上下功夫。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提升对建议案办理的思想认识,加强与代表沟通协调,深入调查研究,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真正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变成推动经济发展、着力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自觉行动。坚决克服“重答复、轻落实”的倾向,不能只满足于答复代表,更不能用虚话套话来应付代表。要进一步落实办理工作责任,做到定人、定责、定进度、定时限,确保建议办理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二)进一步提高办理成效,在建议落实上下功夫。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对代表建议办理全过程的领导,需由多个部门办理且办理难度大的建议,县政府办要加强统筹协调。承办单位要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业务部门具体办”的办理机制,领导要亲自挂帅,对沟通、调研、解决、答复、回访等办理工作重要环节加强检查、督促和把关。在办理过程中要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将沟通工作贯穿于意见办理全过程,聚焦办理前、办理中、办理后三个环节,增强办理工作透明度。要夯实办理成果,开展“回头看”再落实工作,对答复了代表在年内解决或基本解决的问题要看能否如期解决,如果不能,要找差距、添措施、创造条件、抓紧落实。
(三)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在提升合力上下功夫。县政府办要加强对政府组成部门规范办理代表建议的程序、要求等业务培训和指导。在交办前,县政府办要召集有关部门和单位对代表建议进行分析研究,精准落实建议件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并要求主动“认领”。
主任、各位副主任,办好人大代表建议对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促进工作落实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不断增强建议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过硬的举措,切实提高建议办理工作水平,为加快建设“三县两地一门户”、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