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2023年10月30日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在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上

发布日期:2023-10-30   发稿人:平昌人大   阅读:次   字体:[] [] []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在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大会秘书处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10件,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78,经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赵华等15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大力改善平昌县职业中学办学条件的议案》和谢光杰等1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高质量发展职业教育的议案》内容相近,合并1议案,其余8件议案转为建议合计86件建议。今年3月以来,县人大常委会领和相关委室,通过组织代表视察、走访调查、电话了解和参与三方面商会等方式,对县十九届人大次会议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了督导调研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闭会后,县人大常委会对建议进行梳理、分类、审查。86件建议中,城市管理类1619交通旅游类2124农业农村类1416经济发展类1113社会治理类78民生保障56教科文卫类45其他89其中,1件建议由县人大办办理,78件建议由县人民政府办理,1件建议由县监察委员会办理,3件建议由县人民法院办理(含与检察院共同1件),1件建议由县检察院办理,3件建议由县委组织部办理。

216日县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主任会议研究确定,将关于提升新华农贸市场整体功能配套的建议》《关于加快对幸福巷、伴山风景小区治理改造的建议》《关于加强渔政执法力度的建议》《关于整治县城学校校园环境的建议》等10件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建议列为重点督办件,并分别由县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牵头督办,其他76件建议分别由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对口

二、办理情况

至目前,县人民政府、县委组织部、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大办承办的86件建议全部办理完毕,办复率为100%经过测评,代表对承办单位的满意率100%

从办理结果情况看,86件建议已解决或基本解决(A类)41件,占48%;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解决(B类)43件,占50%;因客观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不能办理(C类)2件,占2%

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大办按照县委的总体思路和要求,紧密结合代表提出的各项建议,积极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机制,专门研究,认真办理,及时答复,积极回应代表和人民群众关切,解决了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和效果有了明显提升。

(一)领导重视,办理机制更加顺畅。各部门对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将代表建议案办理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在坚持有效办理机制基础上,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狠抓责任落实,确保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有序推进。县政府确立了由县长负总责、各分管副县长按照分工推进落实、县政府办统筹跟进、各具体承办单位落实的建议办理机制,对承办案件进行认真研究分类,明确分管领导、承办股室和具体承办人员。如县交运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办理,亲自参加三方到场面商测评会,面对面与代表沟通,现场解决问题;县法院、县人大办、县水利局、县残联等单位主动深入代表工作单位,面对面沟通商议办理方案,让代表参与到办理过程;县卫建局、县水利局等单位在建议办结后,还组织代表现场参观验收办理效果。

(二)强化督办,办理质量不断提县政府分管副县长经常深入分管联系部门,加强对分管领域内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领导和督办,帮助解决办理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如县商务局牵头办理的《关于提升新华农贸市场整体功能配套的建议》不但注重与代表沟通会商,邀请代表实地查看调研论证,温青山副县长、柳昆副县长多次召集主协办单位负责人召开推进会议,亲自研究、亲自督办,并亲自主持召开面商测评会议。

(三)突出重点,办理实效不断增强。部门坚持把让代表满意,让群众受益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重点、解决难点,着力将代表建议转化为发展成县教科体局牵头办理的《关于整治县城学校校园环境的建议》,聚焦校园环境问题。组建了8个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小组,通过集中整治,平昌中学实验学校等11所学校存在的23个突出问题也得到了全面整治县公安局承办的《关于在金安华府与依山郡之间增设车辆调头设置的建议》、《关于增设黄滩坝桥头增设人行横道的建议》多次到现场踏看,征求代表和群众意见,将人大代表提了多年未办的建议落到实处。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部门思想认识不够。个别部门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认识仍然不足,办理工作启动缓慢,在县人大常委会委室和政府政务督办中心督办后,才启动。

(二)办理答复的时间节点滞后。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建议案的办理时间规定,要求8月底之前各承办单位就应该全面完成建议办理和对代表的回复。从单位办理建议书面回复代表的时间来看,截止8月底,25个承办单位仅有7个单位办结。

(三)主协办单位配合不够紧密。多个单位办理的建议案,在办理的过程中相互配合不够,牵头单位主动牵头不够,协办单位主动配合不力,对需要协办的事项不明确。913日满意度测评会上,代表对住建局主办,公安局、综合执法局协办的《关于加快对幸福巷、伴山风景小区治理改造的建议》,住建局主办,市管局、同州街道办事处协办的《关于加强我县老旧电梯安全管理的建议》办理过程中主协办单位间配合不力,答复不全面,测评为不满意。经县住建局召集协办单位重新办理后,再次测评取得基本满意。

四、建议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在转变作风上下功夫。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建议办理的思想认识,加强与代表沟通协调,克服重答复、轻落实的倾向。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做到定人、定责、定进度、定时限,确保建议办理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二)提高办理成效,在具体落实上下功夫。难度大的建议,县政府办要加强统筹沟通协调。承办单位也要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业务部门具体办的办理机制,对沟通、调研、解决、答复、回访等办理工作重要环节加强检查、督促和把关。

(三)加大协调力度,在提升合力上下功夫。各承办单位要规范办理代表建议的程序、要求等业务培训和指导。加强对代表建议进行精准分析并落实建议件主办和协办,在办理过程中要进一步跟踪督导建议办理,明确各部门的职能职责,让牵头部门牵得了头,协办部门能主动配合。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