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平昌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志强所作的《关于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全县动物防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方针,采取“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科学防控措施,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强制免疫密度和抗体质量均超过国家标准,全县无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发生,无重大畜产品安全事件发生。但仍存在经费保障机制不健全、基层防疫队伍不稳定、部门联防联控难以形成合力等问题。为进一步做好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工作措施,压实各方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县人民政府要科学制定年度防疫目标和工作规划;镇政府应依据全县年度动物防疫工作计划,明确村级防疫员劳务费、应急物资储备经费、应急处置经费、监测经费等预算科目。县财政部门要将防疫经费纳入镇级财政预算,足额落实村级防疫员劳务费及动物疫病防控经费,确保经费保障到位。
二、建强防疫队伍,完善激励保障。盘活现有编制存量,公开招考畜牧兽医专业人员,及时落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岗位空编补员。建立健全岗前和在岗培训制度,开展系统化、实战化、针对性的培训,内容涵盖传染病学、流行病学、消毒、个人防护、样本采集、应急演练等。落实官方兽医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全面落实村级防疫员劳务补贴和意外伤害保险。
三、逗硬“三项”考核,加强结果运用。逗硬免疫密度考核,强制免疫病种(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应免密度达100%。逗硬抗体合格率考核,强制免疫病种(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国家标准70%以上。逗硬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考核,确保辖区内无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发生,无重大畜产品安全事件发生。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处理,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委要加大跟踪监督力度,县人大常委会将适时听取办理情况汇报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