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2026年1月23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46次会议决定,平昌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1月27日至28日在县城召开,预计会期两天。会议时间若有变动授权主任会议决定。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一、审议平昌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平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三、审查平昌县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四、审查平昌县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五、审议平昌县乡村振兴工作报告;
六、审议平昌县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情况和2026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情况的报告;
七、审议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八、审议平昌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九、审议平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十、满意度测评平昌县人民政府2025年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和票决平昌县人民政府2026年民生实事项目;
十一、通过本次会议有关决议、决定;
十二、其他。
现予公告
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