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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平昌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1月28日平昌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发布日期:2026-01-28   发稿人:平昌人大   阅读:次   字体:[] [] []

   平昌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万国所作的《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主要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加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显著优势,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大局发挥职能作用,不断提高全县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平昌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